10月16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了一起醉酒驾驶典型案例。笔者在通气会上获悉,今年1月1日至10月15日,清新区交警大队共查获了酒醉驾案件879起。
根据通报,今年8月21日凌晨2时许,在清新区信用路与建设路交会段,一辆黑色无牌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清新交警赶到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黑色无牌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弟测试结果为115mg/100ml。随后,交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乙醇定量分析,从陈某弟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16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国家标准。
醉酒驾驶发生在陈某弟身上并非首次。2016年12月,陈某弟因醉酒驾驶曾酿出车祸,彼时清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弟作出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处罚。同时,陈某弟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
今年再次被查处时,陈某弟处于无证状态。2019年8月28日,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弟犯危险驾驶罪,并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30日,清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陈某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日,并处罚金6000元。
醉酒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交通管理部门历年整顿的严重违法行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清新区交警组织开展了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笔者在通气会上获悉,清新区交警大队强化分析研判,以国省道、县城通往乡镇的道路为重点路段,紧盯餐饮场所出口处、大型社区进口处、城郊接合处、支小道路交会处;紧盯周末、节假日和午后、夜间,以及农村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紧盯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突出行动重点,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清新区交警开展统一行动,形成严管声势。首先在全省打击酒驾醉驾行动日组织统一行动,并开展多警种联合打击酒驾统一行动,综合采取警种联动、接力整治、错时勤务、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重点查处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酒驾行为;其次,集中优势警力、整合有效警力,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民警组建查处酒驾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专业力量,采取异地用警;再次,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组织方式,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检查卡点随机化、整治时间机动化、整治区域多样化。
据通报,2019年1月1日至10月15日,清新区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41324人次,警车13922辆次,检查车辆151657辆次,共查获酒驾醉驾案件共879起,其中酒驾626起,醉驾25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