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跨域立案窗口,李至侨律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不到30分钟时间,成功办理了执行案件的跨域立案。这也是广东省法院系统首例执行案件的跨域立案。
李至侨代理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叶某是香港居民,被申请人是北京一家公司,双方案件经过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被申请人没有按照调解书的约定支付相关款项,于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按照以往的诉讼程序,原告需通过邮寄立案或者赶赴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现场立案,时间长、成本高。
今年8月底,宝安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安排专人负责协作法院跨域立案收案、材料传输、协助送达等立案工作。
得知该信息后,9月5日当天,原告代理律师李至侨带着立案材料来到宝安法院。跨域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李至侨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核,通过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页面,录入案件信息,将相关材料传给管辖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宝安法院向李至侨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全部操作过程均在线上完成,立等可取。该执行案件一经立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即反馈:该案已经完成立案手续,并将马上启动执行程序实施查控措施。
李至侨介绍,过去属于外地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到当地立案,金钱和时间的花费都不小;二是通过邮寄材料立案,花费虽不多但等待时间长,一旦邮寄过程出了问题案子就立不成。
“现在有了跨域立案,我不用跑腿,也不用邮寄,节省了大量时间。现在我还没走出宝安,北京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就开始启动了。”李至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