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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刑事立案降15.2%

2019-10-31 08:51 来源:广州日报 章程

  广州市扫黑除恶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打击涉黑恶新型犯罪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今年1月至9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团伙13个,其中涉新型黑恶犯罪的有10个(占76.9%),查封冻结扣押“套路贷”涉案财产11.9亿元(占全部查冻扣财产的65.7%),侦破一大批网络制贩枪弹、网络赌博、网络招嫖案件。此外,今年以来,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5.2%。

  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0余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500万余条、冻结资金130余万元。

  市人社局: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恶意欠薪逃匿案件117件,公安机关立案96件;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重点曝光纳入“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86宗。

  市生态环境局:

  共检查企业65782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62宗,处罚案件2415宗,罚款总额达15289万元。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7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33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结合行业治乱摸排线索184条,已核查、查处183条,尚有1条线索正在加紧核查中,主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扫黑除恶办汇报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12次,与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沟通工作50余次。

  市交通运输局:

  近期联合天河区公安局破获一起针对广州市出租车司机“套路贷”的涉黑恶案件,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初步掌握已有100余名受害人。

  涉黑恶新型犯罪有“六化”

  广大街坊日常需警惕

  昨日通气会现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依次介绍了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了扫黑除恶动漫宣传片。

  与此同时,市扫黑除恶办通过对全市相关案例的汇总分析,发现涉黑恶新型犯罪呈现“六化”特征,广大街坊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小心留意并保持警惕。

  1.涉足行业新兴化。多存在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环保、物业管理等新领域。如某区某涉“套路贷”黑恶犯罪团伙利用网络贷款APP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并实施诈骗行为。再如,某区麦某涉恶团伙案件中,“黑物管”强行霸占已由法院判决给新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并进行寻衅滋事。

  2.组织结构法人化。常以企业或非法社团法人面目示人,尽可能掩盖其涉黑恶犯罪的真实目的。如,近期某区一机关单位被电话恶意骚扰,经侦查发现,该寻衅滋事案的主要嫌疑人成立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对近百万受害人实施了电话威胁、恐吓、骚扰等行为。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0余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500万余条、冻结资金130余万元。

  3.作案渠道网络化。主要表现为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虚拟平台实施招揽客户、进行网络经营、开展网络诈骗等行为。如,某高校多名学生帮助冲业绩被电信诈骗案件中的嫌疑人自称与网络贷款平台有业务合作,诱骗学生为其贷款。

  4.犯罪手段软暴力化。一种是线下对生命健康权等的“软暴力”威胁。主要通过所谓的“谈判”“调解”以及滋扰、纠缠等手段,实施足以使受害人产生心理恐惧的行为。如,某高校校园贷电信诈骗案的嫌疑人以威胁杀害被害人的言语恐吓方式,胁迫被害人并诱骗其同学为其贷款。另一种是线上对名誉隐私权等的“软暴力”威胁。通过病毒威胁、网络恶意差评、“呼死你”滋扰、发表虚假负面信息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恫吓。如,某区一宗敲诈勒索案的嫌疑人杨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有关某公司产品负面信息,对被害公司施压并进行敲诈勒索。

  5.涉案财产大额化。相较于传统涉黑恶犯罪而言,新型涉黑恶犯罪的涉案财产往往巨大。如某区近期打掉的特大“套路贷”诈骗团伙,涉案价值数亿元,涉案家庭和个人财产损失巨大。

  6.受害群体多样化。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网络赌博、“新型传销”“校园贷”“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案件中的受害群体,既有学历高、见识广、阅历丰富、职业“光鲜”的高智商人群,也有来穗务工人员、退休老人甚至在校学生。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此类案件的受害人之所以上当受骗,往往与其自身的贪念有关,轻信“一本万利”“一夜暴富”或者“高利润”“高回报”,存在投机心态和侥幸心理。

  广大街坊如果遭遇“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涉黑恶新型犯罪,要主动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有关受害情况的证据,为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恶新型犯罪提供更多的线索,以便更好地打击犯罪,尽早为受害人挽回损失。据市扫黑除恶办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底,全市已为近百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120余万元。

  涉黑恶新型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为获关注造谣官员贪腐

  领刑9个月

  2018年2月20日,被告人曾某在广州市天河区其任职的广州市星火世纪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提高网络关注度,利用热点事件进行炒作,编造并散布虚假信息,制作了标题为“特大消息:扶贫造假第一镇长被抓速传!!!”,内容为固城县“陈立杰”伙同他人套取低保及社会补贴6700万元、挪用中央扶贫款5.8亿为儿子买车买房等的虚假谣言信息。次日,被告人曾某将该信息在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进行传播,该信息被点击10万余次,引发大量网民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对扶贫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最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9个月。

  经办法官提醒,信息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明确将信息网络空间纳入寻衅滋事罪的“公共场所”范畴,在信息网络空间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也要受到刑法规制。结合本案,被告人曾某为吸引眼球,谋取广告收益,编造政府官员在扶贫工作中造假、巨额贪腐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该虚假信息被大量点击传播,引发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破坏政府形象,对政府的扶贫工作造成严重干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案例二:

  炮制虚假诉讼转移1200多万财产

  2人被捕一人被网上追逃

  2018年6月,黄埔区检察院向警方移送线索,反映罗某丰、陈某辉通过虚构借贷合同起诉至原萝岗区法院,骗得法院调解书确认借贷关系,经法院执行后,陈某辉将巨额款项通过其他方式回转给罗某丰,导致多名真实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涉案金额超过1200万元。

  经查,罗某丰经营的明亮灯具厂欠下巨额债务被多名债权人起诉,法院裁定查封明亮灯具厂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以征拆补偿款分期偿还,并以第一期征拆补偿款对多名债权人进行了清偿,同时达成第二期清偿的调解。2011年底罗某丰得知第二期征拆补偿款即将划拨给法院后,伙同其妻弟黄某信指使陈某辉以虚构的借据向法院起诉明亮灯具厂偿还借款本息1180万元,并指使黎某成等人提供虚假证言证明借贷关系,在法院的诉前调解程序中迅速达成调解,骗取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对借款关系进行确认,抢在第二期清偿期限届满之前由陈某辉向法院申请以征拆补偿款进行执行,再由陈某辉将所得执行款1200多万元交给罗某丰进行处置,罗某丰将执行款全部转移。

  目前,该犯罪团伙2人已被逮捕, 1人被网上追逃。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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