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查处的情况看,有的巡回法庭存在法官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请托人,违规接受宴请、礼品甚至收受财物的问题”“有的巡回法庭在借调干部的使用上存在事前审核把关不严、事中教育管理疏忽、事后不当交往等问题”……在近日召开的巡回法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上,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通报了自设立巡回法庭以来查处的干警违纪典型案件,指出各巡回法庭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据介绍,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部署,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巡回法庭制度,近几年先后在深圳、沈阳、南京、郑州、重庆、西安设立6家巡回法庭,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巡回法庭审理案件量大、独立性强、人员结构多元、管理难度大,把握巡回法庭运行的规律和特点,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是我们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泉表示,巡回法庭是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最高法”,肩负着司法为民、守护一方公正安宁的重任,“如果巡回法庭法官在廉洁方面出了问题,败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形象,损害的是全国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削弱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
为此,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巡回法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通过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为鉴,发挥典型案件通报“警示书”“活教材”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巡回法庭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推动以案促改,压实巡回法庭分党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其从中汲取教训,查找管理漏洞和监督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健全完善法官权力监督制约制度。
除了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工作外,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还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督促巡回法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开展对巡回法庭的驻点监督,由组领导带队在2年时间里先后赴6家巡回法庭,与庭领导和干警个别谈话,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举办巡回法庭人员廉政教育培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体新派出巡回法庭人员专题授课,教育引导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巡回法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调查研究对巡回法庭人员监督管理和对合议庭、主审法官权力监督问题,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配套监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