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广东四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全胜

2021-11-25 21:05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记者/杨智明)近年来,广大消费者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由此遭遇诈骗而蒙受财产损失,个人信息侵权成为社会顽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呼声。

  今年,《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并实施,各方对个人信息保护有了更高的期待,广东省消委会率先探索、主动出击,结合法定职能开展了系列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工作,特别是代表消费者连续提起了四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近日,随着最后一宗案件判决结果的出炉,该系列案件全部取得胜诉,有效震慑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不法行为,开创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新模式,彰显了以法律手段治理个人信息侵权顽疾的成效

  今年315日,广东省消委会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的支持下,就张等五被告在经营活动中违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代表消费者分别提起三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72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相关被告人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个人信息,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同时判决其中四被告分别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28140元。今年521日,在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广东省消委会就赖某华等被告非法盗用个人信息谋利、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行为,再度提起一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1027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五名被告人共同赔偿43385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

  在该系列公益诉讼案中,法院全部支持了省消委会的诉讼请求,检察院均作为支持起诉单位,这标志着司法界对广东省消委会运用公益诉讼手段保护个人信息这一探索的认可和肯定。检察院在支持起诉意见中表示,相关被告以非法方式出售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特支持广东消委会对此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各被告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侵权行为,不仅侵扰了消费者个人生活的安宁,而且侵害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也为刷单、诈骗等后续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埋下隐患。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认真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掌握法律要求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个人隐私安全。二要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习惯。在接受经营者服务时,要明确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如非必要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给经营者。三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轻易在网上“晒”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与资料,对于一些容易造成自己信息泄露的资料,如快递、外卖订单,应及时妥善处理。四要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反映,或登录广东省消委会官网投诉维权。

编辑:唐巧燕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