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频道
焦点新闻 法治评论 要案关注 立法动态 精彩推荐 法律咨询 知名律师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食品新闻
香港甲流病毒变种了! 烟民吃水果反而更易致癌! 12方法让你活到寿命极限 “宫心计”女主角斗瘦身秘籍 开心果用了多少漂白剂? “泰香牌”泰国香米镉超标 卖菜卖到斩首 被提颅穿闹市 花万元买来假灵芝孢子油 餐厅打包趁热装盒=吃毒药 碱性离子水纯为炒作!
凤阳“621”爆炸事故有4人被公安机关刑拘
2009-06-23 15:53:24 来源: 新华网  暂无网友评论
浏览字号:  | 打印本页 | 通过Email推荐给好友:

  检方介入调查凤阳爆炸 死者赔偿平均不低于25万

  记者从凤阳“6·21”爆炸事故调查组获悉,当地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对事故企业法人代表曹培俊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据事故调查组负责人之一的滁州市政府副市长王图强说,被刑事拘留的4人是,晶鑫矿业公司总经理曹培俊和他的儿子曹顺、晶鑫矿业公司生产副厂长李广泉、凤阳登宝矿业公司副总经理孙家成。

  据了解,安徽省检察院派出的反渎部门有关办案人员已抵达凤阳,同步介入该省应急事故处理小组的联合调查工作。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责成检察机关密切关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此外,记者了解到,凤阳县政府对于伤亡家属的赔付将按照有关规定的最高标准赔付,每位死者家属获得30万元补偿。

  6月21日凌晨3时17分,位于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境内的凤阳县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人16死亡,43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有关部门初步认定,爆炸事故是企业非法在办公楼内储存炸药所致。

  (实习编辑 林毅)

作者:葛如江
更多相关内容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