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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普君南拆迁户系列诉讼又有新进展。前段时间,四家拆迁户连续两次向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提起申请,要求公开普君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及 98.22万挂牌起始价如何换算,但得到“不在必须公开的范围”的答复。这个挂牌起始价与祖庙东华里地块75亿的起始价比,相差约7500倍。
六月初,四拆迁户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交诉讼,起诉禅城区国土局行政不作为,要求法院判令其公开上述信息。上周三,四位拆迁户同时收到禅城区法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此案将于7月中旬开庭审理,从市区两级法院核实获知,此案为佛山首例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第1回合
国土局:有关公告已在媒体刊登
去年1月7日,佛山市普君南拆迁片区以98.22万元的起始价挂牌出让。按要求,竞买公司要自行支付拆迁安置成本,并拿出10万平方米以上周转房安置拆迁户,同时承担安置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当天,该地块被唯一竞买人佛山市东建集团以100万元拿下。据悉,98.22万的挂牌起始价与祖庙东华里地块75 亿的起始价比,相差约7500倍。
今年3月3日,普君南四家拆迁户同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向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申请,要求公开普君南拆迁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98.22万的挂牌起始价如何换算以及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7天后,四拆迁户收到禅城区国土局的答复,称收回普君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已于2007年底在媒体刊登。同时,该局表示,98 .22万的挂牌起始价是以《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出让金及租金标准的通知》第七款规定为依据计算所得。
不满:没有公开原始数据
四位普君南拆迁户对此答复不满,他们认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与自己申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是一码事,禅城区国土局“答非所问”。另外,上述《通知》第七款仅为一个计算方法(或公式),禅城区国土局并没有公开此方法中的各项原始数据。
第2回合
国土局:信息不在必须公开范围
收到答复当天,四位拆迁户再次向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及安置补助费等计算挂牌起始价的各项原始数据。
13天后,禅城区国土局书面答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不在必须公开的范围”;至于回迁建筑物的建造成本等数据,是“由我局抽签选定的专业评估公司按照有关政策以及评估规范进行测算得出的,也不在必须公开的范围。”
不满:“根据相关规定”太含糊
四拆迁户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含糊其词,有蒙混过关之嫌。他们认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才不能公开,而自己申请的无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还是“出让底价的计算方法、原始数据”都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
部门回应
对重要信息“拿捏不准”
昨日(17日),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局对遭起诉作出回应,称自己也有诸多委屈。该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普君南拆迁户的申请是该局受理的首例信息公开申请,该局收到后积极应对,并先后两次作出答复,不料申请人仍不满意。
该负责人称,由于之前没受理过信息公开申请,对一些重要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尚“拿捏不准”。但他表示,拆迁户申请的部分内容属于该局“工作秘密”,他们日常常与佛山保密部门沟通,一些重要事项按规定需备案,不宜公开。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信息公开政策性很强,已将遭起诉情况汇报给禅城区相关部门,同时积极准备应诉。
法律专家
本案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昨日,记者采访多位法律专家,多认为此举有利于推动佛山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
其中,佛山一位知名法学人士表示,2008年佛山市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宗数远比广州同期要少,这说明佛山在此方面,无论是市民的参与度还是政府的主动性都应该提高。他还认为,佛山首例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禅城区法院能立案受理,本身就是一个突破。
该法学人士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对长期以来习惯了保密型思维的很多政府官员来讲,显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首例信息公开案件的出现,不仅能促进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参与和互动,还会使政府部门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做得不好就有可能吃官司,无形中对此项工作能起到推动和监督作用。
链接
四拆迁户申请公开的信息
1、(普君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2、《通知》第七款计算公式中必须的普君片区各项原始数据,包括:(1)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总面积;(2)拆迁面积(以房产证或拆迁许可证面积为准); (3)偿房屋的建造成本;(4)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5)若回迁房的建造成本不含电话、广播、有线电视线路和煤气管道费用的,则拆迁安置成本可包含上述线路的迁移费;(6)房屋拆迁管理费。
(实习编辑:张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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