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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首都机场12名内部人员与蛇头协同作案,分8次帮13人偷渡至加拿大。昨天(17日),包括上述12名内鬼在内的18名被告人,被北京市二中院认定构成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缓刑不等的刑罚。
法院判决书认定: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由蛇头卢建明、北京边检总站工人周壮、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的通道班副班长刘海兵、航空部监护员张彪、国航摆渡车司机方建等人组成的偷渡团伙,共作案8次,欲组织26名偷渡客偷越国境。其间,因遇边防检查等原因,他们成功4次,并将13人偷运至加拿大。
判决表明,作案时,首都机场的这12名内鬼分工明确,手段隐蔽。其中,蛇头卢建明等负责联系偷渡客;偷渡客到京后,由周壮等人安排他们搭乘有机场特别通行证的国航工作车混入机场停机坪;与此同时,蛇头雇佣的外籍人士通过正常的登机手续,与普通乘客一样乘坐摆渡车到达机场停机坪;随后,这些外籍人士趁乱将自己的登机牌交给偷渡客,让后者冒名登机。他们则乘坐国航工作车离开机场。
(实习编辑:张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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