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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女儿均称被父亲强迫卖淫,检方未认可 父亲竟然容留自己的两个女儿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卖淫,其中一个女儿还是未成年人!日前,该父亲被广州荔湾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陈某现年40岁,湖北省石首市人,文化程度小学。陈某的女儿陈丽(化名)称,2008年3月28日晚7时许,她和妹妹在桥中坦尾北五巷巷口招嫖卖淫。当晚10时许,陈丽在该出租屋内被警察查获,次日下午,警察在该处抓获了陈某。陈凤也说卖淫是被父亲强迫的,每次卖淫所得都交给了父亲。被抓当日,陈某就因涉嫌犯强迫卖淫罪被刑事拘留。不过检察院最后并未以强迫卖淫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而是指控其犯有容留卖淫罪。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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