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贪污逾4900万 黄山第一贪被判无期
6月27日,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山第一贪”徐普来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徐普来伙同他人贪污国有财产逾4900万元,判处徐普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其子徐双贵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徐普来自1988年起先后担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歙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歙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2007年退休;其子徐双贵1998年3月任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房产公司进行改制,徐普来、徐双贵提供了本公司有472名职工的虚列名单,取得政府同意其“承债式”改制方案,在评估过程中,徐普来父子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使房产公司成为徐双贵个人所有。经鉴定,房产公司在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为4664.13万元。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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