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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经》报道 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对秦裕、吴明烈的上诉案进行了书面审理,直至本月20日审理完毕,正式宣判。秦裕、吴明烈是在第一批业已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的两名上诉者。两人的上诉理由,均认为自己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过重。
1995年1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良宇的秘书。2002年11月,秦裕升职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人称“上海一秘”。
当天,长春中院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王成明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成明被判死缓;其共同贪污罪的同案犯,上海闵华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天明,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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