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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威宁22名中小学女生被强迫卖淫案一审宣判
禽兽教师夫妇 妻判死夫死缓
2006年3月初以来,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到六盘水、纳雍等地卖淫,震惊了全国。12月14日上午,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驰垚、赵庆梅等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其丈夫驰垚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侄女成为第一个牺牲品
28岁的赵庆梅嫁给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后,曾在新发乡中心小学任代课教师,由于嫌工资太低,赵庆梅后又在学校里摆摊卖零食。
2006年3月初,赵庆梅在与本乡女青年魏雁琴聊天中得知带少女“卖处”可以找钱后,就动心了。没过几天,学生们相继开学,赵庆梅与魏雁琴共谋后,将丈夫的侄女彭某和杨某两名学生带到纳雍县迎宾旅社内,并找来两名嫖客。事后,赵庆梅收取了嫖客4900元,并威胁彭某、杨某不能给家里人讲。
身为教师积极参与犯罪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赵庆梅的胆子越来越大,并邀约丈夫的同事海龙的妻子李辉艳参与作案。两人共谋后,将学生孔某、杨某、杨某某、李某分别骗到两人家里住宿。当晚,赵庆梅、李辉艳将准备带4名女孩外出卖淫的事告知了驰垚和海龙。身为教师的驰垚和海龙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参与犯罪。第二天,4人先后将4名学生带至六盘水市及纳雍县的几家旅馆内招嫖。
2006年4月的一个星期五,赵庆梅将罗某、管某两女孩带到六盘水市一家旅社后,随即联系重庆人沈天利。沈天利星期六从重庆出发,于次日赶到该旅社强奸了管某。事后,赵庆梅收了1000元。当日上午,赵庆梅还协助丈夫驰垚强奸了罗某。
公安部曾发A级通缉令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3月初至6月底期间,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先后将23名(其中在校中小学生22人,未满14周岁的幼女6人)女孩分别骗到六盘水市、纳雍县卖淫,其中最多一次带出5名在校女学生强迫卖淫。身为教师的驰垚、海龙明知其妻赵庆梅、李辉艳的举动是犯罪行为,却积极分别参与了强迫学生卖淫行为。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中央、省各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及贵州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部、省督办案件。2007年7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在全国通缉捉拿强迫多名女生卖淫的赵庆梅、驰垚夫妇。经过各级公安机关的艰苦调查,8月10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警方的支持和帮助下,驰垚、赵庆梅在潜逃近一年后在攀枝花市落网。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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