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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的押钞员朱宏林在一次执行押钞任务时,在苏家屯区一银行营业厅里开枪将刚取完款的储户计程打死,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14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造成广泛轰动的案件。
根据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的情况,2007年4月7日17时许,33岁的计程与朋友李某来到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上的建设银行营业厅取完款,准备离开时,正赶上载有朱宏林等人的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一辆运钞车前来执行运钞任务。计程因欲通过警戒区,与运钞车车长赵某发生争执,赵某随即喊了一声:“来人!”站在门外的朱宏林立刻进入营业厅内,朝计程面部开了一枪,导致计程死亡。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作出了对朱宏林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很快依法提起公诉。据了解,法院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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