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9月1日正式施行
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在全国率先出台。《办法》要求,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1次。
《办法》指出,广东省应急预案体系由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省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6大类组成。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修订1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次数要占总数的60%以上,由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统一协调安排;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记者 彭美 通讯员 符信)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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