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田霜月 实习生 刘静静)路面严重残损或者施工导致交通长时间堵塞,收费公路的过路费应调低!广东省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昨日起通过广东人大之窗(http://www.rd.gd.cn/)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多种情况下应少收或者不收过路费,比如因收费站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
擅自设卡收费罚款三倍
收费公路一直是公路管理中矛盾和争议比较大的一块,意见稿中专门辟出一章明确相关规定。据规定,收费公路交工验收合格方可收费;不得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发包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承包收费。否则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已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上缴国库,全额用于公路建设。终止收费后,经营管理者应当自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收费设施。
同时未经审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塞车五台以上免费放行
遇车流量大时,公路收费站应当开足通道,并采取复式收费方式进行收费。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否则交通主管部门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收费站公布投诉电话。公路收费站违反规定乱收费,群众有权进行投诉、举报,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把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但任何人也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发生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路面太破通行费应调低
路面破烂不堪,高速路不高速,为什么还按高速路收费?对于车主们一直质疑的这一问题。意见稿也有明确:收费公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路面严重残损,或者路面施工造成长时间交通堵塞的,应当在相应时间内调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四种情形不改叫停收费
同时还有四种情形,如果限期不改,会被叫停收费。包括收费公路收费期内,连续3个月达不到规定的等级公路好路率或者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指数(MQI)的;不按照规定上报财务报表达6个月或者瞒报、虚报财务收支情况的;试运营3年仍未申请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经营和管理出现违法违规现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意见反馈
相关意见可反馈给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
联系人:易明刚张奥
电话:020-37866819
传真:020-37866802
邮箱:yiminggang@gdrd.cn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邮编:510080
(编辑:往生拾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