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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接受网友拍砖、专家挑刺、媒体询问后,能否立法实施?暂时不行,行政相对人(小商贩、市民)还未发表意见!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了28名小商贩代表、12名市民代表,对条例草案提议挑刺,城管工作人员静坐倾听,并仔细做笔记。据介绍,商贩、市民与城管工作人员面对面座谈,这在广州立法史上尚属首次。
真心诚意邀请商贩座谈
据介绍,今年2月,广州市人大开门立法,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向网民征求意见,并接受公开评点,4月,条例二审之前,条例接受专家挑刺、媒体询问,再创广州立法的“第一”———为广州立法史上首次向媒体全程公开的研讨会。
“一般立法经过两次审议就可交付表决,但《城管条例》是热点,立法上还有难点,秉着负责的态度,需要对法规进行三审。”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陈小清介绍。
昨日的座谈会共邀请了28名商贩代表、12名市民代表,“会议由人大主持,不是行政部门,大家可以畅所欲言,不要有任何顾忌。”会议中,陈小清多次申明邀请双方来是“真心诚意”。
城管“文明执法”成焦点
座谈会从“你被城管扣押过物品吗?”话题开始。几乎所有发言的商贩都回答“有”,沙园街商贩陈先生对一些城管未明示身份就直接扣押物品的做法非常气愤,“没有登记,没有回执,不留工作人员名字,就算想赎回财物都不知道从何找起!”
商贩们对城管“文明执法”反应激烈,频频抢咪。沙河一姓刘的小商贩表示,自己就曾见过“城管拿着铁锤砸小商贩工具”,场面让人不忍看,“广州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应该文明执法,这样素质的城管怎对得起这个城市?”
素社街小商贩苏惠嫦说,她所在的这条街,城管执法一般不会直接没收财物,先了解情况后再劝阻,这样做法比较有人情味。
在场有市民代表则提出建议,城管应当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部分临时工的野蛮执法行为影响了整个城管队伍的形象。
小贩赞成设跳蚤市场
会上,商贩、市民代表还针对城管是否有权扣押物品、城管如何文明执法、设置“跳蚤市场”是否可行进行了交流。
在关于疏堵结合解决占道经营、乱摆卖方面,有小商贩赞同由政府尝试设置跳蚤市场让小商贩集中摆摊,认为这种做法有助于解决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城管更好地进行城市管理。有商贩建议,设置的跳蚤市场应分种类、分区域,经营烧烤的不能跟卖衣服的混在一起。
“我们不是天生想要来做‘走鬼’,但是50多岁的人,夫妻下岗,家里有小孩读书,物价高企,不做这一行还能有什么法子?”小商贩林锦华表示。座谈会上,不少小商贩表示,迫于生计才来做这一行,摆摊一个月收入也仅一两千元。
“协管人员不能单独执法”
会议结束后,广州市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员留下了电话、电子邮箱等,希望商贩、市民代表能提交更多有效意见。
陈小清表示,法工委将会把意见整理印刷成册,提交给每位参与立法工作的成员作为参考,合理的意见将会被采纳。
广州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吕志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诚恳地表示,整个座谈会上,城管的几位工作人员一直在认真做记录,“这种形式很好,商贩们提意见,不是恶意挑刺,而是发自内心地促进城管更好工作,只要是合理的我们都会采纳。”他表示,对于商贩们反映的个案将会做调查分析,如果确实存在,一定要严查。他同时提到,目前城管与城管协管人员多头管理是顽疾,他透露,“协管人员不能单独执法”将会被明确写入新法中。
■焦点大家谈
●城管能否扣押物品
刘昌龙(小商贩):先沟通,多次不听再扣押。
陈勇(小商贩):分情况而言,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扣押其物品,但不能虐待老人、孕妇。
李良选(市民):对小商贩先做思想工作,先礼后兵。
●怎么看待小商贩
林锦华(小商贩):老婆下岗,女儿上大学,我需要生活,又不想要街道办的补助。城管怎么执法都行,但千万不要打架,我五六十岁的人了,最怕打,骨头也经受不起。
何丹(市民):城管与“走鬼”的冲突,市民是中立的,但有时市民会同情小商贩,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
王穗(市民):要正视“走鬼”这种现象,小商贩的存在满足了城市较低消费人群的要求。
叶毅华(市民):赞成坚决取缔“走鬼”。一则影响市容,二则侵犯商家、消费者的利益。例如,我所在的超市,一桶花生油进货价108元,有的“走鬼”偷出去卖90元,超市最多一个月损失超过8000元,只有杜绝“走鬼”才能形成商业良性循环。如果设立“跳蚤市场”,也应优先广州下岗市民。
●城管如何“文明执法”
陈勇(小商贩):城管应注意执法时候的形象,我看到过有城管拖着执法工具走大街,很像“古惑仔”。
李育玲(小商贩):交警在罚款之时,会先敬个礼,再开罚单,有的城管一下车就抓人,拉走“走鬼”物品,使用的是暴力。
何丹(市民):执法本身是为人民服务,但有时确实有扰民的表现,我曾经见过一个城管拿走小商贩的香瓜,我瞪着他,他才不好意思地送了回来。
叶毅华(市民):城管应该文明执法,抢啊砸啊,不人性化。政府可以设置投诉网站、电话等,加强对城管的监管。
●“跳蚤市场”可行吗
陈小清:调研时候发现,有些区早有尝试,但市民不进“跳蚤市场”,商贩不赚钱,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刘锋(海珠区素社街办事处主任):来到“跳蚤市场”的商贩要遵守“游戏规则”,不能出卖假劣产品,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陈勇(小商贩):要对“跳蚤市场”进行规划,分区来卖。老板有大小,生意也有大小,正如大商场与小商场之间存在但并不冲突一样,一分钱一分货。
何丹(市民):假如能集中卖书籍报刊,营业好了,能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黄南(市民):不赞成,“跳蚤市场”是形式主义,选在马路边影响交通,选在偏僻地没有生意,“走鬼”不赚钱了也会走。 记者 刘黎霞 实习生 吴少敏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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