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6月25日,怀集县法院凤岗人民法庭应用QQ网络视频技术,审理了一起越洋离婚案,在全市法院中首开先河。审判员、原告邓某及被告李某在视频中交谈的过程被书记员记录下来,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离婚协议。
该起离婚案的原被告均为怀集县凤岗镇人,1997年结婚,生育有一子一女。两年前,被告李某远走澳大利亚打工。今年初,原告邓某向凤岗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凤岗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电子传真件向在澳大利亚的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在案件开庭前几天,被告通过越洋电话通知法庭,称无法按时回国出庭应诉,其将委托妹妹作为全权代理人出庭。根据庭前了解,原被告对离婚无异议,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存在分歧。为了妥善调处该案,主审法官就网络视频开庭的可行性向该院装备技术部门进行了咨询后,向原被告提出了采用网络视频庭审的建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同。
庭审中,审判长询问原告邓某,投影画面中出现的男子是否被告李某本人,原告邓某答是;审判长再通过音频讯问被告李某,通过视频看到的是否是原告邓某本人,被告李某答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邓某与被告李某通过网络视频,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了协议,原告邓某在庭审笔录、调解协议上签上名字,被告李某的诉讼代理人则根据被告的授权和网络视频音频指示签名确认。
庭审后,原告邓某说,她对网络视频庭审非常满意,被告李某远走澳大利亚两年多没有回来过一次,甚至电话也难得打一次回来,如果不是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开庭,根本无法见到被告,而且网络开庭也为她节省了不少时间,也解决了问题。
凤岗法庭卢庭长庭审结束后表示,如果按照常规庭审,因为被告无法出庭,本案是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且案件判决后还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至少还要拖上3个月,现在用上网络开庭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也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取得原告、被告和法院三赢的效果。卢庭长也指出,网络庭审只能适用于简单纠纷,不适用于争议大、复杂的纠纷,因为网速、证据多少、当事人距法院的远近等因素都会影响到庭审效率和举证、质证、认证的效果。采用网络庭审,当事人最好以全权委托方式委托律师或委托其亲属代理诉讼,以及通过手机短信确认。
(实习编辑 刘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