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拉起条幅到法院门口声讨自己的姐夫(原告)。 徐文阁 摄
昨日(18日)下午3时,雷永新等人来到深圳市中级法院门口拉起横幅,揭发他的姐夫洪作学伪造公司印章,以达到侵吞其合伙应分配财产及偷逃税款的目的。同时,雷永新称自己作为被告将相关证据提交到宝安区松岗法庭,但这些证据原件竟然出现在原告洪作学手里长达半年之久,而且被更改。洪作学虽承认法院将这些证据原件交给自己,但声称是为了拿去做司法鉴定。不过,一审法官否认更改证据这一说法,并称自己是跟原告一起将证据原件带到司法鉴定所。
被告称证据原件已被更改
雷永新介绍,2002年8月,他与姐夫洪作学合伙经营化工原料,并以洪作学个人名义注册成立了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虹兴色粉色母店,双方合伙经营至2005年10月底。2005年11月初,双方因闹矛盾分家,其中雷永新取得店面价值496219元的化工原料。
雷永新自称,2007年上半年,洪作学为达到侵吞其取得的合伙分配财产的目的,以他所取得的化工原料属于买卖关系拖欠货款为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宝安区松岗法庭审理过程中,洪作学为了达到否认合伙和其主张的买卖关系成立,声称他(雷永新)提交的《送货单》、发给客户的《通知》等证据文件上加盖的公章,都与其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不同。此后,洪作学多次提供自己掌握的公章样本给广东南天司法鉴定作为比对样本。
雷永新说,正在此时,出现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在庭审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雷永新将证据原件,包括洪作学发给客户的通知、库存明细、请款催账明细通知书及送货单等交给法庭。但未料到,洪作学将这些原件拿过去更改,在他提交的材料上做文章,在南天司法鉴定所做了5个鉴定,并且这些原件竟然在他手里长达半年之久,半年后他向法庭索要证据时,法官说在洪作学手上。他找姐夫洪作学催要多次,才将证据拿回来,但发现这些证据已经被篡改。
法官:两人想把法院拖下水
但是,洪作学否认小舅子雷永新是其合伙人,称是看在“自家人可靠”的份上,来找小舅子做帮手,而且雷永新的工作主要是做业务员、跑销售,他们就是雇佣关系。雷永新所收取的货款就应该归账于虹兴公司。“我伪造了这么多公章,这是我们公司内部的事情,跟他无关。”洪作学承认法院将这些证据原件交给自己,但声称是为了拿去做司法鉴定。
昨日,宝安区松岗法庭一审法官郭宁生否认更改证据这一说法,并称他没有将雷永新的证据原件交给洪作学,只是洪作学要去做司法鉴定,他就跟着洪作学一起到司法鉴定所,将雷永新的证据原件一起带了过去。
“两人矛盾很深,都想把法院拖下水,向法院施加压力。”郭法官解释,这就是两人都声称其将证据原件交给了当事一方的原因。
(实习编辑:张婷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