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居民医保新政出台,门诊报销药品增至650种,住院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分
顺德人住院医保报销限额将从6万元/年提高到10万元/年。昨日记者从佛山市社保基金局顺德分局获悉,顺德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顺德区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制度的通知》,对居民医保政策进行调整。
变化1 住院门诊须同时参保
据该局局长王惠国介绍,参加居民医保者须同时参加住院和门诊医保,不能只选其一。顺德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与基本门诊合作医疗整合为“顺德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和门诊两部分。从2009保险年度起,顺德城镇居民参保时必须同时参加住院和门诊两部分。
变化2 住院年报销达10万元
新政实施后,住院待遇将提高,参保人住院每年报销额由6万元升至10万元。住院报销部分,不再以“老人”和“成人”区分,而按医院级别区分,其中三级医院支付比例是50%,二级医院是70%,一级医院(含社区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75%。恶性肿瘤手术以及放化疗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在上述比例标准上增加10%。
此外,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其中,阴式分娩支付600元,剖宫产、双胎以上分娩支付1000元。
变化3 门诊报销药增至650种
门诊部分,药品目录由原来的520种增加至650种,目录内的药品及其使用时连带产生的注册费、材料费全额免费。此外,还增加了血常规、小便常规、大便常规(加潜血、找虫卵)、胸(腹)透检查、心电图检查、血糖监测等六个免费检查项目。
变化4 跨区住院不再受限制
按目前居民医保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参保人到市内非本区医院住院,必须由区内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并办理转院手续后,方可报销有关住院费用。王惠国表示,居民住院医保实施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市内跨区住院将不再受转诊限制,可选择市内120家定点医院。
变化5 新顺德人不用等两年
此外,新政还将允许个人自由选择一间门诊就诊医疗机构。从2009保险年度起,先由顺德区社保分局为每个参保人默认一间就诊医疗机构,对默认就诊点有异议的,允许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另选一间。同时,取消以往区外迁入两年内不能参保的限制,这对迁入区内不足两年的新顺德参保人无疑是利好消息。
提个醒
今年参保多缴60元
费用:220元 时间:6月1日-20日
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50元,其中,参保人个人仅需负担220元,住院部分从120元调为160元、门诊部分从40元调整为60元,比原来共多缴60元。
今年参保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0日,保险年度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共12个月,中途不退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
(实习编辑:区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