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表示停放超过一定时间无人认领的车辆可直接拖走,1000元拖车费愁坏管理处

车内常有死猫死老鼠。曹琴/摄
无牌照,无车灯,四个轮胎都是瘪的,玻璃也缺了许多块,这样一辆千疮百孔的车,近10年来,静静停在罗湖区贝丽南路40号小区露天停车场的车位上。
这辆车,最近也成了该小区管理处的一个心病。政府改造工程要对地下管道进行改造,须挖开露天停车场的路面,这辆无人认领的车辆该如何处理,难住了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前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停车场看到,一辆黄色车身的中型车停在停车场上,前后均无车牌,透过已失去玻璃的窗口可看到,车内堆放着一些垃圾杂物。
“估计也没人会出来认领,车主认领的话还需要补齐所欠停车费。”小区管理处朱经理说,虽然如此,管理处依然不敢擅自处理,以防车主到时追究。而这辆车的存在,不仅阻拦了工程,还存在安全隐患,车内常有死猫死老鼠,小区孩子们常在这爬上爬下。
之后,记者致电深圳市交警局停车场管理科,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占位停放超过一定时间无人认领的车辆,市民可致电辖区交警大队前去处理。
结果:付千元费用即可拖走
昨日上午,罗湖区交警大队交警到该小区了解情况后回复,该车停在此处已有七八年,罗湖交警大队可以将车拖走,但由于该车四个轮胎都没气,交警大队的拖车无法拖走此车,需外借吊车将此车运走,而这需要1000元的费用,因为无人出此费用,所以目前无法拖车。该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拖车费用如何处理他们还在考虑。
(编辑:往生拾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