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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妻同居生下男婴 狠心父亲卖亲儿获刑5年
2009-06-03 11:02:43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暂无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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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自以为小孩是亲生的,就能当私有财产一样卖掉;更别因为想收养小孩,就花手段把别人的孩子骗走。去年年底,东莞市发生几例拐卖小孩的案子,尽管拐卖的过程五花八门,但是法律对于拐卖者的惩罚却毫不手软。

案例一

男子拐卖亲生儿

夫妻俩离婚后又同居3年,“妻子”意外怀孕并生下一男婴,狠心父亲竟将小孩卖掉。把自己的子女当成私有财产拐卖,同样构成拐卖儿童罪,这位狠心的父亲最终被判刑5年。

2005年7月12日,肖向阳与前妻王某秀离婚,但是两人仍同住在大朗镇一出租屋内。2008年10月21日,两“夫妻”生下一名男婴(未取名)。看着这个意外得来的婴儿,肖向阳向别人谎称是妹妹的,想要卖给他人抚养。2008年11月9日上午,肖联系到吴某玲,商定将男婴以25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吴某玲的弟弟吴某格。

次日,肖向阳以“抱小孩出去晒太阳”为由,将男婴带至樟木头车站,以23612元卖给吴某格,男婴后由吴某玲带到中山市阜沙镇银河北街暂时抚养,肖得到钱后逃至惠州博罗县。

不见了前夫和骨肉的王某秀向公安机关报警。5天后,肖向阳在博罗县被抓获,男婴也从中山市解救出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肖向阳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

入屋抢走男童

2008年11月10日,不满周岁的男孩被亲友带出去散步,不料,活泼可爱的男孩成为3名人贩子的“猎物”。人贩子尾随到出租屋里,抢走了小孩。

人贩子罗世兵、姚永强、化东利等3人尾随该小孩,到虎门镇赤岗社区一出租房,化东利在楼下看风,并租一搭客摩托车接应,姚、罗则进入出租房暴力抢走男孩。得手后,3个人贩子到深圳市找到买家姜从兵。

次日,罗世兵等3人以23700元将男孩卖掉。10天后,公安人员根据线索,分别在长安和厚街抓获姚永强、化东利、罗世兵,并在湖北省秭归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将被男孩解救出来。

3名人贩子罗世兵、姚永强、化东利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和8年,并处罚金10000元至5000元不等。

“熟人”狠心卖小孩

家长不可尽信熟人“帮你照看一会小孩”的说辞。有些熟人可不是省油的灯,拐走小孩手不软。

2008年12月3日,胡光良来塘厦镇石鼓社区某出租屋找朋友,借口谭某平太忙,自愿帮忙照看一会谭4个月大的男孩小林。照看一会后,胡光良趁机将小林抱上陈自雄的小货车内,两人带着小林逃到惠州市博罗县。随后,胡光良两人再通过张登江、谢小考及龙小文、何贵添、何天生(后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的联系,找到买家曾某梅,以24000元的价格卖掉。案发后,公安机关解救出被害男婴小林。

胡光良和罗全威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和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其他参与卖出环节的被告人,也被判处3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块西瓜拐走邻家女童

没有生育的陈冬清喜欢邻居家活泼好动的3岁女童小周。2008年9月15日,小周在陈冬清的便利店门口玩耍,陈冬清买来一块西瓜,想将小周拐走由自己抚养。

小周正吃着陈冬清的西瓜,陈趁四周无人注意,抱起小周往中堂镇方向逃跑。小周的父母发现小孩不见,到处寻找,后在中堂镇南潢路将陈冬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归案。破案后,被拐的小周平安找回。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冬清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编辑:往生拾梦)

作者: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王创辉 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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