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一名从事房产中介的男子陆某假冒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通过本地网络论坛西子湖畔,先后骗取3名女子,财色双得。昨日,苏某被惠城区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
伪造“国安局”证件行骗
陆某系从化人,今年30岁,高中毕业,租住江北某小区。原本陆某在一间房产中介公司做中介,经常在本地网络论坛发一些房屋租赁信息。从2007年开始,陆某伪造“惠州市国家安全局”证件及“苏之峥”居民身份证,冒充惠州市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以假名“苏之峥”、网名“情归何处”陆续在惠州西子湖畔论坛发帖,描述自己为人正值老实,有正规工作单位,收入稳定等交友帖子。先后认识并欺骗了3位女网友。至于为什么要冒充国安局工作人员,据陆某自己交代是因为国安局神秘,普通人了解少,容易骗取其他人信任。
交友期间打听对方存款
法院审理查明,在对外交往中,陆某均用假名苏之峥。每次和女网友见面,陆都会主动出示身份证及所谓惠州市国家安全局工作证,以取得信任。
公诉机关指控,确定有3名受害者。2007年7月,在西子湖畔发帖后,陆某认识了第一个受害人吴某。吴某认为苏之峥是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有稳定的工作,为人也不错,因此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与吴某交往的同时,2007年10月,陆某又认识了单某。也是基于信任苏之峥的公务员身份,单与苏之峥确定恋爱关系,其间亦发生了性关系。据公诉机关称,2008年3月初,苏之峥以开车撞伤人需赔钱为由向单借款2.5万元。更大胆的是,陆某去单某家吃饭时,说可以帮单某的弟弟调动工作,然后以调动工作需花钱疏通关系为由,先后骗取其现金4万元。
2008年4月,陆某又以苏之峥的名字,在西子湖畔上认识了曾某,曾某也被陆的国安局公务员的身份所吸引,确立了恋爱关系,先后约会三次,还发生了性关系。曾某表示,其间,苏之峥曾多次打听她的存款情况,因为存款由其母亲保管无法取出才未被骗。没有骗到钱,交往1个月后,曾某的手机接到苏之峥内容为“已调往北京工作,一、二年内回不了惠州,忘掉我”的短信,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网友回帖揭露真面目
此后,曾某电话查询惠州市国家安全局,才知道并没有苏之峥此人。曾某又在惠州西子湖畔论坛发帖寻找苏之峥,有一网民回帖揭露了称苏之峥的真面目:真名叫陆某,广州从化人,曾在惠州某房产中介公司做过中介等。曾某报警后,去年7月,警方与惠州市国安局联合将陆某抓获。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陆某犯招摇撞骗罪。陆的辩护律师称,公诉机关的指控不完全属实,陆某是向单某借款25000元,说好要还的,不是骗,另40000元则是为单某弟弟调动工作的费用,事不成是要退还的,亦不属于骗。
惠城区法院并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法官表示,陆某冒充人民警察,以恋爱为名与多名女性发生性行为,并骗取其中一被害人钱财6.5万元,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及威信,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同时指,三名被害人都是基于被告人陆某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而信任,并与之恋爱。因此判决陆某招摇撞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实习编辑:区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