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紧挨派出所,附近酒楼今年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

观望

得手

下楼

离开
在酒楼吃饭被偷包,酒楼却以“顾客消费时需自行看管贵重财物”为由拒绝任何赔偿和道歉。酒楼监控录像显示,作案者竟然是一名10多岁的小男孩,动作非常娴熟。据了解,事发酒楼紧挨着新城派出所,今年附近酒楼食肆至少已发生3起类似案件。
男孩趁人敬酒偷包
5月21日晚7时许,郑先生与几名朋友到南城元美东路菊香苑136号的裕华酒楼2楼用餐,饭后却发现放在身后椅背处的挎包被偷了,包内有一个相机、一个钱包、数百元现金以及一些重要的文件资料。
郑先生与朋友随后查看酒楼的监控录像,发现作案者竟然是名10多岁的小男孩,身穿一条中裤和一条T恤衫。男孩先在酒楼一楼门外张望了一阵,随后穿过楼梯走到酒楼二楼,溜了一圈后跟在一名服务员身后走动,趁着郑先生起身敬酒,男孩拿走挎包。整个过程男孩动作娴熟非常镇定。
律师称被盗食客可追偿
裕华酒楼旁边数米远就是新城派出所,郑先生报警后民警帮他做了笔录,他希望酒楼方面能做出一些赔偿,但遭酒楼拒绝,甚至连道歉都没有。
“你们吃饭时就应该照看好自己的财物,不见了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当晚9时30分许,裕华酒楼的负责人说,酒楼在楼梯口处已经贴上提示提醒顾客看管好贵重财物,而且也不知道郑先生包里具体的财物损失,酒楼对此感到遗憾但不会赔偿。
据了解,今年年初至今,附近路段的酒楼食肆至少已经发生3起食客用餐时被偷包事件。
广东东莞启明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表示,财物被盗除顾客需承担责任外,在该起事件中,男孩能自由进出酒楼行窃,酒楼方面未尽做好安全保障的义务,同样需要承担部分责任。郑先生可向法院起诉,追讨酒楼应付的赔偿。
(实习编辑:区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