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租住在龙岗布吉街附近的丁老汉有些烦。他主动联系记者说,他女儿刚结婚不久,就被他“女婿”抛弃了,起初,他很想找人修理一下“女婿”,想想不妥,于是想上法院告“女婿”骗财骗色。
丁老汉说,去年10月1日,经“女婿”哥哥介绍,他的女儿小丽与代某正识相亲认识了。去年12月5日,小丽与代某摆了婚酒,但未打结婚证。婚后,代某要小丽把自己的私房钱6000多元给他保管,接着,小丽怀孕后,两夫妻闹矛盾了,代某骗小丽把孩子打掉了。今年4月初,代某突然消失了,小丽哭肿了双眼,从婆家搬回了娘家。
“我女儿太可怜了,我不能放过伤我女儿的人。”丁老汉泪眼朦胧地告诉记者,他女儿在家呆了十几天,每天都不出门,在家要么哭,要么发呆。而就在前几天,他女儿坚定地告诉他,要去云南打工。于是丁老汉塞了几百元给女儿。前两天他女儿还打电话告诉他,她在云南打了一份工,暂时不会回家了。丁老汉很担心女儿想不开做出傻事。
小丽弟弟表示,代某消失后,他们家人多次打电话找他,但对方电话一直不通。按照老丁提供的代某电话号码,记者多次拨打,但一直关机。随后,记者找到了代某的哥哥,他称,他弟和弟媳确实有矛盾,但他们都是成年人,家里人也管不了。
日前,记者拨通了小丽电话,她已经在云南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她说,她老爸所说基本属实。她很理解老爸的心情,但不支持老爸去告代某。因为她不想太多人知道自己的丑事,更不想家人和自己讨厌的人纠缠不清。虽然第一次婚姻失败了,但是她仍相信爱情。
广东省律师事务所胡长青律师表示,如果原告能出据有效证明,证实对方确有逼迫他人骗取钱财的行为,那么告对方骗财还是有可能胜诉的。至于骗色,对于小丽与代某的情况,其实更多涉及的都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实习编辑:区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