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同旅行社到云南大理旅游,洗浴时摔成骨折。为此,梁女士向旅行社索赔40多万。索赔遭拒后,她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昨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
记者从起诉书获悉,2007年3月,梁女士参加了广之旅国际旅行社的“丽江双飞6日游”。到云南大理后,随团住在指定的酒店。次日晚上,梁女士洗澡时在浴室摔倒,导致肩膀受了伤。随后,旅行社导游送她到当地医院,医院确诊梁女士“左肱骨外科颈骨折,需要进行手术。
梁女士担心当地医疗水平有限,于是就向旅行社提出回广州治疗,并请旅行社方面提供机票,但是旅行社拒绝了其请求。后来,梁女士只好自己购买了机票回广州医院进行手术。离开大理之前,细心的梁女士拍摄了事发酒店卫生间的照片。
仲裁委认为主要责任在梁女士身上,裁决旅行社需赔2万多元。双方都不服从裁决,要求撤销裁决重新裁定,于是向法院起诉。
梁女士称,酒店浴室里只有一块60×30厘米的防滑垫,而且放在洗手盆下,此外再无其他任何的防滑设施。浴室的地面为白色抛光瓷砖,非常光滑,走在上面极易摔倒,而酒店只提供了一双纸拖鞋,但是纸拖鞋并不具备防滑功能。
旅行社方面回应,酒店在墙上已经挂上提示,梁女士自己不小心应该负责。梁女士则表示,当时自己拍过卫生间的照片,当时墙上根本没任何提示,怀疑是事发后酒店才加上去的,要求旅行社负全责。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实习编辑:区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