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站台上方一把欲坠的“剑” 管事者不管恐酿恶果
垂直的尖尖的角铁好似一把剑,微风中轻轻摆动摇摇欲坠。
长约一米半的角铁对下方在公共汽车站等车的乘客及路人造成威胁。
今日(2008年7月17日)上午8时许,在广州市广园中路由西往东的景泰坑公共汽车站的上方,广深高速公路的高架桥围栏外,一条锈迹斑斑的长约一米半的角铁在微风中轻微地摆动,摇摇欲坠。垂直的尖尖的角铁好似一把剑,对下方在公共汽车站等车的乘客及路人造成威胁。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将这欲坠的“剑”清除掉,不要等出了事后来处理赔偿事宜。
(记者/彭志强 通讯员/刘洪群摄影报道)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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