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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有一租户,被出租屋管理部门指控利用出租屋开发廊卖淫,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但拒交一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还爆粗口威胁房东,在警方调解未果之后,房东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发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小区46栋。5月6日,据房东杨女士介绍,两年前,其以月租3000元的价钱租给一人开设发廊,租期为两年,此人在经营一个月后转手租给现在的李姓租客做发廊,对方每月租金和水电费一直都在如期交付。杨女士回忆,去年6月份时,出租屋管理处给她打电话称,出租房经营的发廊存在卖淫现象,管理处已向警方反映,作为房东可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得知自己的房屋被用来卖淫,惊奇的杨女士打电话给租客李先生,但对方一口否认有卖淫现象并骂她。后来,派出所在接举报后没抓到卖淫现行,因无事实证据,杨女士只好作罢。黄贝街道维稳及综治办公室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怡景管理站站长赖宏标证实了杨女士的说法。
6日下午4时许,房东杨女士和发廊老板一起走进派出所接受调解。当天晚上6时许,杨女士称租客不愿离开,自己也不想续租,为此,她已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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