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需要树立司法权威、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来说,司法人才十分重要;而对于一个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社会来说,经济可以不一致,但司法一定要到位。司法不到位,无论经济发达还是经济落后,都会引发社会问题。可是,长期以来,我国中西部地区司法人才匮乏,司法经费捉襟见肘,这都是看得见的事实。因此,对于即将开展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堪称当务之急。
根据试点工作的安排,这次将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人才,既有干警,也有行政人员,更为重要的是,将有一批人选进入法官和检察官序列。考生成为拟录人员后,将被安排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67所政法院校学习,分别按专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等层次培养。
这种有针对性的政法人才培养工作,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在法官仅仅作为普通公职人员的时候,法官门槛之低,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著名的“三盲院长”(文盲、法盲、流氓)姚晓红小学都没毕业,却从法院司机一直干到了副院长。姚晓红案发不到两年,在陕西渭南富平县法院出现了“舞女法官”的报道,举国震惊。这些案件都是极端案例,但已经表明,如果不具备相应的司法能力,贸然进入法官序列,将给法治带来莫大的戕害。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司法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能再搞过去那套政治挂帅的做法了。因为政治挂帅,挂到最后往往出现个别领导说了算的情况, 可是司法涉及到“最后的公正”,如果某些领导并不总是英明神武,便免不了出现偏颇乃至谬误的情形。这对于渴求司法公正的老百姓来说,岂非会造成对司法的不信任?因此,如今为了解决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司法人才匮乏的难题,相关部门吸取了过往的教训,既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又要契合司法规律,只有拿到相应的法律学位,才能够从事相应的法律工作。
当然,这种大规模招录政法干警的做法,还是必须把好质量关,司法工作开不得半点玩笑,更不能把行政工作和审判工作等混为一谈。要想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条底线不能轻易踩破,哪怕是基于基层法院缺乏法官的需要,也不能松口。即使政治素质再过硬,也不是充任法官的理由。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为了改善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司法人才薄弱的局面,而不是说因为人才薄弱就以薄弱人才来应付。
不管怎样,加强司法人才建设,都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只要符合司法规律,结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司法环境的改善指日可待。
(实习编辑 刘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