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也正式更新网址。对此,6月23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比举报热情与技术更重要的是举报安全与效果》,我在思考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举报为了谁?
不平则鸣说明良知未泯,而趋利避害乃一般人之本能。这种本能的自利冲动在私有观念泛滥、“躲避崇高”论调走俏的当下不断得到强化。那些为公共利益敢于冲锋在前、赴汤蹈火者所占人口的比例是不多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样的壮志付诸实践,岂是轻松之事?显然,不少举报者常常在算投入产出账。除了义无反顾者,大多是踌躇不定,下不了决心的或勇气不足的准举报者。除非被逼上绝路,谁去冒这个险把自己栽在里面呢?
这说明,公民与公权力之间的地位是很不均衡的。而权力运行上的失序与异化势必对底层的民众参与国家治理带来压制和袭扰,使社会治理效能降低。不难看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具体民主制度的贯彻落实上,普通党员或群众出于种种原因,不能以既定的法规为武器有效反制上层的不良作风与行为;一些民众因权力的腐败和垄断而对政治表现出不应有的冷漠和麻木,政治体制的运作功效因之降低。针对权力失序问题,汪晖先生认为“特别需要探讨的是如何通过社会运动和制度创新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民主的监督机制,从而不是一般地依赖国家监督新贵阶层,而是通过各个不同层次的民主机制阻止国家擅权和地方集团的腐败。在这个意义上,通过何种力量和何种方式在各个不同层次形成公共空间是极为重要的。”在我看来,底层社会组织的发育可以成为这样一种激活民众政治空间和政治生活的重要“力量”。就举报者而言,依托社会组织力量来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无疑是比较可靠的。这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的突破。
所以,当我读到6月23日社论中的这段话———举报“不是一个公众的举报热情问题,也不只是举报方式的技术改进问题,而是公民权利与公权运作的政治关系问题”时,我是颇有感慨的。
(实习编辑 刘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