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巴东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让无数的网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防卫过当,但免予刑事处罚。过程波澜不惊,结局不出意外,一个完满的结局预示着这盛世的无比和谐。尽管正义来的似乎有点容易,但是热情的人民已经开始庆祝这场民意的胜利,并称其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里程碑。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为邓玉娇感到高兴,毕竟同情相对弱势的一方是人的本性。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为事故的过程及结局感到无比的忧虑。
首先,广大网民对邓贵大及当地司法机关的怀疑、指责甚至谩骂,表现出了极大的不理性。
在邓玉娇案发生以后,代表草根阶层的网民对邓的同情和关心表现了一个公民意识觉醒的民族的力量,这是令每一个致力于法治建设的人都感到欣慰的,因为法治之路要政府的引导,更要公民的参与。一个普通案件能够引起这个广泛的关注和争议,说明如今的民众不再是一群麻木的“看客”。但是,这些关注和热议超过了一个理性的限度。在案件真实情况没有还原之前就给案件定性,很容易产生一种新型的暴力——迫使司法机关在强大的舆论面前选择妥协,从而导致司法的不公。如果这一事件成为舆论强奸司法的里程碑,那我们宁愿不要,因为这将是一个危险的开端。
其次,政府公信力的底下折射出当下社会体制的弊端。
邓案件被曝光以后,网民表示最为担心的是政府机关会为了遮丑而干预调查取证。巴东县公安局公布自相矛盾的案件调查情况说明和当地政府宣布取消邓玉娇聘请律师的代理资格等等一些列莫名其妙动作让人们更加感到不安与怀疑。整个过程中代表公权力的当地政府的越位和把握局面的能力让人大跌眼镜。在建设信息公开和服务型政府这么多年的今天,相关部门竟然没有公开信息的意识,实在是让人一声叹息。
再次,法院的草率定案,让人对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产生怀疑。
正如许多专家学者所说的那样,本案有太多的疑点和争议。比如短短的两个小时庭审,比 如庭审阶段没有一个证人出庭,比如什么是“心境障碍”…….这么一个复杂和有着广泛争议的案子,居然这么快判决,只能让人想到这是一个为了平息民怨,维持所谓和谐稳定大局的人为操作。
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宪政国家需要有一个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一套能顶住压力坚守正义的司法机构和一群理性、宽容的公民。而邓玉娇案让我们看到的恰恰是相反。这对于一个致力于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国度,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作者:游人有余 )
(实习编辑:林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