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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报道,昨天上午10点左右,一名30多岁的男子从门诊楼五楼一跃而下,摔落在一楼大厅,当场死亡。这幕悲剧发生在广州市东风东路某医院。据了解,该男子是第一次来该医院看病,在刚刚得知检查结果后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男子得知自己的病情消息后,在医院的门诊楼五楼纵身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绝症很可怕,但是只要不绝望,都会有生存的可能,检查会不会有误?有没有治疗改善的可能?都还没经过努力就选择放弃,多么可惜。
但是回想事件,其实医院也有一定责任,人家是得绝症,你却马上让人家感到了绝望,如果医院多想、多做一点,也许结果就不一样了。例如不要把太恶性的结果直接告诉患者,或者在告诉他的时候采取让人可接受的方式,又或者要亲人陪同才能把这样的结果告诉,或者告诉了结果后,医生护士加以关注,采取心理干预等,及时阻止等等,都是能够避免悲剧发生的。
我相信如果有一个缓冲,都不会酿成这个悲剧,绝望比绝症更恐怖。但是现行法律没有对医护人员有这个关怀的规定,所以这个责任似乎也只能存在于道德层面了。
(实习编辑:区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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