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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桥事件,很不幸地以“多输”局面收场。“跳桥者”被人推下来,手臂和腰椎粉碎性骨折。攀高推人的老汉身手不凡,但如此莽撞的后果,是自己落入“故意伤害”的罪名中。再说下去,谈判专家技穷,警察未能控制场面,消防队几个小时没有给气垫充满气。总之人一摔下来,大家颜面全无。即便被堵几个小时的市民对“跳桥者”十分愤怒,这样的结果,终究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事件之后,对跳桥行为的评价,对老伯推人的评价,引起了很大的分歧和争议。进一步,媒体该不该报道都变得有争议。有人觉得,媒体报道起了示范作用,让一些人有了学习的榜样。我觉得,这些问题都值得讨论,但还不在点子上。为了防止有人跳桥,真正应该讨论的问题是,对于那些深陷麻烦和冤屈之困的人,究竟有没有更好的申诉方式?好的媒体报道和社会讨论,应该能够引导大家来学习,就是公民应该怎样行动?如果跳桥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应该怎样解决问题?只要一天不给出明确的答案,这种事情就根本没个完。
我主张要正面看待公民的痛苦申诉,并且认为,有那么多人慕名而来爬到海珠桥上做个人申诉,是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理由有三。第一,个人有问题,不搞“黑吃黑”或“以暴易暴”,不拿刀子去捅人或者去劫持无辜路人,不去贿赂官员打通关节,而是选择公开申诉自己的问题,相比之下就是进步。第二,知道选择时间、地点以求媒体曝光最大化,这种个人行动策略是在积极开发和利用制度资源而诉求公共舆论。第三,选择广州,是向这个城市的政府、媒体以及公众呼救,并相信会受到文明的对待,这是城市文明的一个指标。
还可以换一个说法。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个人有难题解不开而憋屈或冲动的现象太多了。对于一般市民们来说,真实的选择其实只有两项。你愿意他用暴力方式解决呢,还是爬上海珠桥,公开地、和平地申诉?我肯定选择后者,就像我宁可忍受机场安检带来的不便,也不愿意飞机上有危险一样。
对于政府来说,选择有三项。把一切可能的渠道都堵死,然后突然面对血腥暴力事件,然后破案,这是下策。维持开明管理,适度管理,对于类似爬桥申诉这种事情,尽量耐心、好言相劝,也尽可能做点工作等,这是中策。至于上策,我还没有想出来,但我相信政府会想出来。比如有人主张,在桥上设一个投诉接待点,我认为这个想法有点靠谱。同样的还可以想,如设置路标,明确指引往市政府上访部门的方向等等。
也是凑巧,这两天刚好有客人来访,谈到这个新闻。客人建议说,为什么不采用“个人破产”来解决问题呢?实在还不起钱,可以到法院申请个人破产,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债务纠纷。
当然,谁也不会天真到建议我们马上也实施个人破产。“个人破产”的做法有先决条件,比如个人都讲究信用,申请破产,将来个人信用就有问题,所以一般不会滥用这个手段。这里只是说,欠债不还或还不起,是很普遍现象。但是在一个成熟文明的社会,认真考虑过这种风险,并且有专门的制度通道来解决。
广州不是要建设文明城市吗?我理解,文明城市不是做一套样子去应付评比指标,而是生活于其中的市民能够用文明方式解决冲突。生活中你有压力,我有压力,但是解决冲突和释放压力的方式是合法的、和平的、文明的、顾及人的体面,并且代价尽可能小的。跳桥施压,比起暴力式的鱼死网破,要文明一点。但是让那么多人堵在路上几个小时,代价还是太大了。然而,我们不可以说,你死是你的事,不要挡我的路,那真的会逼出一个人人用暴力的局面。我们要向前走,找代价更小、更好的方式。
因此,当公民个人试图文明解决冲突时,可供使用的制度渠道和制度资源越多,这个城市就越文明。政府官员和市民应当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并一一列举我们拥有哪些制度资源。是上访、打官司、仲裁、申诉等比较好,还是说应该逐步恢复传统,击鼓鸣冤、当街拦轿之类?要从普通公民的角度去设想并评估,一旦有了问题,到底哪些路子是可用而且管用的?无论如何,已经有十几个人轮番“跳桥”了,海珠桥也经不起更多的折腾。制度解决,方为人间正道,希望看到更多的这种讨论。(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
(实习编辑:区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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