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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对于城市游商小贩的管理问题,工商部门将在年底前完成,今后不再一律封杀,而可在经营地点、经营时间、经营项目上进行管理。
去年此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在广州表示,小商小贩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城市对他们应该宽容,应该给予他们合理的分布,更多的引导。时隔一年,顺应国家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大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再有此表示,借助工商总局直接的行政权能,解禁游商小贩的政策兑现或有可期。
行政官员之微言大义,舆论每每不肯错过,背后的焦灼,正是城市管理与游商小贩之间持续经年的冲突。这些民生矛盾,映射于社会转型的神经之上,常有扭曲的愤怒,造成血泪的冲突,弥漫其间的怨恨情绪,逐渐演化而为今日社会的敏感关注。此次工商总局局长的说法,是专责行政部委的公开表态,可视为行政部门的思路走向。如果此项工作确能如愿推进,于纷争不止、冲突不断的城管矛盾,相信能有止息之效。
所谓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权,事实上来自工商、交通、园林、规划等众多行政执法部门的权限剥离与授让。日常所见的流动摊贩管理,实际上是城管部门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对室外流动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因此,城市的游商小贩虽然在职能分工上由各地城管来管理,但工商总局却是流通环节的牵头单位。此次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透露的解禁信息,经由工商部门的垂直落实与各地城管部门的横向合作,可能直接推动当前加剧的城管矛盾走向缓和解决。
长期以来,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已经累积成令人不安的社会对立情绪。在诸多案例的舆论反应中,民众有着天然的情感倾向--他们更愿意同情弱势的民众个体,而对强势的公权怀有敌意。而实际上,城管部门无非只是政府层级体系之中的执行机构,在政府运作依然官僚粗放的当下,城管执法方式本身既难以做到人性、和谐,也很难逃脱一刀切的行政嗜好,所累积的行政恶感便难于自清。何况,不健全的市场体系、不公正的竞争秩序所分化造就的底层困境,往往会获得普遍的道义同情,积蓄下自然的生存愤懑。这些因素,都是今日尝试解禁游商小贩的目下人心。
事实上,在这场城市管理与游商小贩的艰难拉锯中,草根社会的生存意志与部门行政的管制强力,都陷入了复杂难缠的格局中。在既存的政策体系内,以城管为代表的行政力量,一直走的是充实提升执法实力的“防民”之道。不断升级的执法装备,日益扩张的执法队伍,行政力量往“堵”的方向步步为营;而以解禁游商小贩为标志的政策动向,代表的是另一种善意疏导的反向努力。这方面,尽管并不能一蹴而就,但事实上同样会有许多问题,然而,求解社会问题的方式已经从对立走向和解。而这种转变,是政府顺应潮流的自我改善。从一刀切管理造成对立,到复合执法寻求和解,行政成本增加,执法难度提高,执法方式多样--这是一件政府麻烦而社会受益的事情。
因此,要解禁游商小贩,不再一律封杀,政策的最终兑现,还在于政府始终秉承促成和解的行政意志,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试错。这首先需要克服政府部门的自利冲动。有数据表明,实行公共经费自筹体制的工商、城管、质检、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部门,2004年的预算外收费就达到9367亿元。政府部门寻求善政,首先就面临一场克服自利冲动的天人之战。政府部门如今有意于此,不再一味罚禁而要顺势作为,民生借此有望改善,政府借此意含进取,我们举手欢迎。
(编辑:往生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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