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吗?
问:我和我妻子离婚后,根据当时的协议,小孩由我抚养。并且由于她下岗在家无经济收入,因此,小孩的一切费用均由我承担。本来,小孩由我父母帮我带,但是后来她和其父母到我家,以带小孩为由,把我母亲打伤了(此案已经由法院判决),但从此我父母不愿带小孩了。因此,我只好请人带,每月300元。我每月750元工资,要自己生活,还要抚养小孩,从经济上讲已经没有办法,加上我是从事供销工作,一直不在家,没有办法带小孩,我现在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改变抚养关系吗?或者可以问她要小孩的抚养费吗?(她现在已经在一家私人的商店当营业员)。
答:除非对方同意,否则法院像你这种情况很难支持你改变抚养关系,但你可要求对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
(编辑:往生拾梦)
【返回上页】【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