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事情是源于我租房子的事.去年8月份我因为工作的变动,在朋友的帮忙下,很急促的找了一间房子,是和房东合住的那种,房租是每月600元,一月一交,没想到这一住就是一年,我想我能住那么久一是因为和他们家处的很好,几乎没发生过矛盾,这是很难得的,二是我也不愿意总是搬来搬去。在我住满一年的时候,我觉的房租有点贵(房子设施很一般),可减少那不太可能,于是我提出一次交半年,房租降为500/月,房东也接受了这个建议。我没有想到我那么快要搬家,十月份,我和朋友租到了一个很好的房子,房租设施等各方面都比我现在的要好,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决定要搬家。可剩下房租的我想和房东要回来(还有三个月的),但搬家一个多月了,还没有要回来,我想顺便提一下,我的房东家是北京特困,他们说家里没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之后我打了几次电话可总是找不到人,我心里很气愤。(注:我们并没有签定租房合同)我想问一下,如果他们不给我,我该怎么办?谢谢!
答:你们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但你们之间的口头协议仍有合同的效力,由于是口头协议且你已经交了半年的房租,根据合同法,可以认定你们约定的租期为半年。你住了3个月后决定搬家,即意味着你与房东解除租房协议,不知你在搬家前是否征得原房东的同意,如他明确表示同意并答应退你租金,则你们双方解除了合同,他应退你3个月的租金;如你事先未征得房东的同意,则属于单方面违约,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租房合同的惯例,一般应付给房主1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建议你继续向房主追讨3个月的房租,实在不给,就到法院起诉,可以挽回大部分损失。(编辑:离地七寸)
ϷȨ
ӭý塢硢Ӱӹ˾Ȼ뱾гڵݺϵʽ
ڱתýΪϢ۵㡣תصĸ漰İȨȨ⣬뾡뱾ϵչطɷ澡ƴϵʽ
ڱBBSϷߣ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