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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我有一位朋友,他有先天性生理缺陷(阴茎异常短小),我认为他根本就不可能过性生活或生儿育女。最近听说他找了一个女朋友准备结婚,现在我既担心他是否能够领取结婚证,又担心他们婚后能否得到幸福。请问,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我朋友的情况是否可以结婚?海男
海男:婚姻法第7条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情形,其中包括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情形,但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原来认为不应当结婚的情形有些可以治愈,同时也可能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所以在立法时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具体情形,留给行政法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12条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据此,男女婚前应当到医学检查部门接受检查,由该部门作出可以结婚、暂缓(经治愈后)结婚、按照医学意见经婚烟双方同意采取一些措施后结婚或者禁止结婚的检查结论。对检查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医疗鉴定。符合结婚条件的,持该医学检查或鉴定证明到婚烟登记部门办结婚登记手续。综上,你朋友的疾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应当到医学检查鉴定部门接受检查、鉴定,由该部门出具证明。但不论何种情形,你朋友婚前都应当将自己的客观真实情况告诉女方。以求得她的理解。但是婚前男女双方都必须慎重考虑,毕竟婚姻大事关系到人一生的幸福与否,切不可意气用事。
注:该问题由本网站法律顾问张志兵律师整理答复。(编辑:离地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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