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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珠海市工商局肉类市场管理办公室积极落实《方案》精神,协同作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珠海市市区第一轮生猪流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珠海市农业局、珠海市经济贸易局、珠海市卫生局、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五个部门于2003年4月22日联合下发了《珠工农(2003)31号[关于对鲜猪肉实行市场准入和报检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我市的生猪流通体制已进入一个新阶段。以上方案及文件对改进我市肉类经营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稳定肉类市场价格,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监管市场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方案》内工商部门的职责,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肉品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落实辖区工商所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市场零售商经营行为的监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肉类流通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我市肉类市场健康发展。
“菜篮子”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吃上“放心肉”?近年已成为百姓较为关注的话题,珠海各新闻媒体也多次有相关报道。对此,珠海市工商局肉类市场管理办公室每位同志都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现结合实际,来谈一谈工商部门如何贯彻落实《方案》及《通知》的有关精神,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一、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方案》、《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基层工商所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加强管理,坚决禁止集贸(超市)市场出售私宰肉及未经我市卫生检疫部门复检合格的外来肉,杜绝肉类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二、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在工商执法人员中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制》、《管理人员扣分制》、《岗位过错追究制》,认真落实辖区工商所管理责任制。在肉类经营者中,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即:“谁开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属地工商所负责与辖区肉菜市场开办者签订《不经销私宰肉品责任书》,对销售私宰肉和未经我市卫生检疫部门复检合格外来肉比较严重的市场,由辖区工商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进一步明确肉类市场管理办公室与辖区工商所的管理职责。根据珠工商字[2002]84号文的规定,肉类市场管理办公室代表市局对全市生猪购销,屠宰和批发环节进行统一管理,重点监管屠宰场、肉类批发商、生猪外采、买手和酒楼宾馆等工作。各辖区工商所按照管理范围分工负责集贸市场肉类零售行业的管理,形成专业所与辖区所既分工负责,又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管理格局和良性机制,坚决杜绝私宰肉和未经复检的外来肉进入市场,要有效遏制市场销售私宰和违规肉品的现象,落实辖区工商所管理责任制是关键。为督促检查各辖区工商所的落实情况,可由肉类管理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进行抽查,将连续三次检查都有销售私宰肉和未经复检外来肉的市场(后2名)和连续三次检查未发现销售私宰肉和未经复检的外来肉的市场(前2名)在珠海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
新《方案》、《通知》的实施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涉的部门多,关系着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唯我独尊,不相往来,孤军作战”的管理模式,形成“相互尊重,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管理格局。建立定期互访制度,互相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共商肉类市场管理对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和整体合力。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对食品卫生高度重视。国务院刚刚召开了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实施放心工程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让老百姓感到踏实、放心,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职责。广东省常务副省长钟阳胜也表示,要加大食品打假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销、储运等各环节的监督。
市工商局林舜荣局长多次告诫我们说,肉类管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人民身体健康,“人民健康无小事”,要把关心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7月25日,高新区工商分局梁敬畴局长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再次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学习会上也提出,要深刻领会学习精神,提高认识,深入实践,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市工商局领导的靠前指挥,有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及广大消费者的密切配合,一定可以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编辑:离地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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