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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继4月份制订实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20条措施后,市工商局近日又出台30条进一步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措施,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力促地方经济做大做强。调整注册权限。
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按区划调整设置后,金平、龙湖、澄海、濠江、潮阳、潮南区的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由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登记注册;保税区、高新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由各分局直接登记注册,其它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各分局登记注册。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区原有企业,允许经申请变更为冠“汕头市”名称,因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企业名称未涉及其它变更项目的,免收变更登记费;南澳县企业其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以上,允许冠用“汕头市”名称。缩短办事时限
企业申请登记事项在需提交文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限从法定的10天缩短为1天内完成;企业开业设立和变更登记从法定的30天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完成。改革前置审批
在市场准入方面,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外,其他一律不作为前置审批项目,一切与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做法、措施应一律取消。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先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为“筹办”。待企业完备前置审批手续后,再据以核定具体经营范围。企业改制时,可以采取变更或“一闭一开”的形式办理登记。采取变更形式的,原有的各类专项经营资格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重新办理前置审批。
降低准入门槛
凡申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经投资者申请,允许分期缴纳,首期不少于法定最低限额的50%,余额一年内补足。允许以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办企业。技术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或专有技术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的,其成果经专门机构评估和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技术成果作价金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放宽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条件,登记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条件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6000万元以上;科技型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以上。
放开经营范围
除需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商品、项目外,经营范围由企业自定,登记时按小类或大类核定;商业企业可核定“国内贸易”、“商业批发、零售”,并加注(凡涉及专项许可项目须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商业企业从事经营不属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商品的项目,即使营业执照未列明,也不视为超越经营范围。
支持投资兴业
除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的人员外,凡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凭国内居民身份证申办企业,不受户籍限制。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可凭有效中国护照申请登记。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不是企业注册地常住人口的,不需提交企业注册地的暂住证明。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凡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可成为公司股东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出资人。放宽企业对外投资的比例,不论是公司还是非公司制企业对外投资数额由投资者自行确定,累计对外投资可以超过净资产的50%,但不得超过100%。放宽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限制,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原公司中国自然人股东可不受时间限制继续作为变更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投资者。放宽股权转让条件,只要不直接影响注册资本的增减,股权转让的转让金额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国有资产转让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办理)。(编辑:离地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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