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共审议法规案9件,其中新制定法规5件、修改2件、废止2件。
记者了解到,2020年,珠海将重点做好横琴新区条例修订工作,同时建立大湾区“立法直通车”工作机制,涉大湾区建设立法项目随报随审。此外,珠海还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住房租赁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的法规。
港澳立法交流▶▷共建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2019年4月26日,应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邀请,澳门法务局局长刘德学率领11人的代表团到访珠海,就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并协商建立长效联系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与澳门立法会、法务局等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赴澳门与在澳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澳门商会企业家等开展立法交流听取意见,邀请港澳专家学者来珠授课,全面加强在珠港澳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的立法交流;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横琴新区共建“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为珠海参与大湾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禁毒条例▶▷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考试内容
2019年11月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珠海经济特区禁毒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职责,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了宣传教育机制,细化了相关制度,如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考试内容;创新报告制度,要求从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戒毒场所相关职责等。
园林绿化条例▶▷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2019年11月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珠海提出,今后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将不低于40%,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园林绿化用地,其中居住类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35%,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类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30%,商业服务业类建设工程项目不低于20%。
港澳建筑师资质认定▶▷港澳建筑企业、专业人士可到横琴执业
2019年11月15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取得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以及获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规定可到横琴提供服务,该项立法属全国率先。
防台风条例▶▷对台风谣传者进行处罚
2020年1月9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1条,在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范,这也是珠海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全市各部门和主体防御台风的责任和义务。针对台风期间谣传者,珠海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为分散台风灾害风险,珠海还提出要建立财政支持的台风灾害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