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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遇团雾,防撞系统来引路

2019-12-24 08:55 来源:法制日报 范天娇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降低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性,交警总队会同交通路政、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全省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建成24套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明年上半年再建29套,初步实现重点团雾多发路段全覆盖,有效引导驾驶人安全通过雾区。

  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极具危害性,易在车流量大的路段引发多车追尾事故,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比平时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被称为高速公路的“流动杀手”。对此,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会同多家单位,对全省268处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治理,在收集掌握路段点位地形、气象等资料基础上,对53处重点团雾多发路段开展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建设。

  据介绍,团雾一般出现在昼夜温差较大、无风的夜间,或是早6时至8时,常见于在地势低洼、空气湿度大的地区,湖泊等大水体附近以及跨江跨河的桥面附近,雨后的山区高速公路等路段。团雾覆盖范围较小,一般在1公里至5公里,范围之外视线清晰,范围之内则一片朦胧,严重时能见度只有十几米。因此,如果它突然出现,很容易诱发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能够应对这一“流动杀手”。该系统主要由大气能见度仪、防撞警示灯、控制软件平台等单元组成。防撞警示灯一般安装在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两侧防护栏处,含有主动发光、同步闪烁、透雾性强等特点。在雾霾天气等低能见度条件下,防撞警示灯显示为黄色,驾驶员能通过黄色灯带准确判断出道路的轮廓,引导驾驶人安全通过雾区。当能见度进一步降低时,防撞警示灯同步闪烁的频率会自动加快。当距离前方行驶车辆间距小于50米时,所行驶区域的防撞警示灯会自动由黄色变为红色,同步闪烁的红色灯光带随着车辆移动,形成移动的“红色尾迹”,尾迹长度默认75米,长度可以根据车辆速度动态调整。尾随的驾驶人员可以根据黄色灯带和红色灯带变化得到有效警示提醒,直观判断出路况和前车位置信息,从而保持安全距离,有序通过团雾区域,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目前正积极推动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针对辖区重要桥梁、坡道、弯道、互通枢纽、临水临崖等团雾易发多发路段,配套建设雾区智能诱导防撞系统。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在经过上述路段时可按防撞警示灯引导通行。行驶中遇到浓雾天气出现红色灯带时,千万要小心,距离前车己小于50米,一定要高度警觉,减速慢行。

  在没有防撞警示灯提醒的情况下,驾驶人员遇到团雾不要慌张,要牢记进入团雾前,如果距离和车速都能满足变道条件,打开雾灯、近光灯和危险报警灯灯,减速驶入最右侧车道,然后尽快找到收费站或服务区驶离高速主线。千万不能就地停车,以免导致追尾事故。不要随意变道和超车,避免急刹车。

  驾驶人员要保持低速行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间歇按喇叭示意车辆位置。在能见度大于100米、小于200米时,车速低于60km/h,车距大于100米;在能见度大于50米、小于100米时,车速低于40km/h,车距大于50米;在能见度低于50米时,车速低于20km/h,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如果不能驶离高速公路,应选择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放置停车警告装置,将车上乘员转移至安全地带,等能见度好转时再尽快驶离。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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