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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成率逾九成

2019-10-14 09:01 来源:南方日报 汪祥波

  日前,广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职能定位,其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困境儿童的临时监护工作,儿童福利机构负责孤弃儿童的长期监护工作。

  《意见》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转型升级作出了明确指引。各区将整合本区资源,单独建立或依托合适实体机构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承担本区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确保每一名需要救助的困境儿童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杜绝无人监护现象。据了解,广州市已有10个区设立了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完成率达91%。

  此外,进一步明确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职责,由各区民政部门指导镇(街)、村(居)按要求配齐专(兼)职“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对区划调整过程中增加的镇(街)、村(居),将及时配齐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

  各区民政部门负责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广州市民政局还同步印发了《广州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规范(试行)》。今年内还将印制《广州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手册》发至各区,确保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人手一册,进一步规范入户走访记录和动态跟进工作,形成明晰的工作台账。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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