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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服务

2019-09-26 08:50 来源:南方日报 汪棹桴

  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近年来,“广东蓝”刷屏朋友圈,全省环境总体质量持续改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以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重要作用,积极建设广东法治环保,为建设美丽广东保驾护航。

  2018年,广东启动史上最大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其中,深圳市是整改任务最重的地区之一。

  普法先行,让不可能成为可能。深圳从市、区、街等抽调400多人,逐家逐户上门向群众讲解《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政策,疏解思想疙瘩,获得群众理解支持。最终,全市1530栋违法建筑和历史遗留建筑成功拆除,转移人口37350余人;麻布、径贝等村更是创造整村搬迁“创举”;宝安区117栋房子集中爆破,成为建区以来最大规模的历史遗留建筑爆破清拆项目。

  自“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法治环保建设,寓普法于治污攻坚的火热实践之中,寓普法于环境执法的日常点滴之中,寓普法于公众环境法律素养培育的春风化雨之中。

  宣传环保理念以普法助推治污攻坚

  李秋室是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简朴村村党委副书记,也是该村的一名河长。这座练江边上的村庄过去治污形势严峻。每天骑着自行车在河边“溜达”成为了李秋室最喜爱的一项“运动”。

  在“溜达”中了解到自己负责的河流整治的情况后,李秋室不厌其烦地向村民普及练江整治的相关环保理念。他告诉村民们:“要是在河边乱丢垃圾,不注意保护水环境,分分钟可能在村里的广播中被点名批评。”

  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散乱污”治理等各项环保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过程紧密结合,用普法推进解决环保难点问题,在攻坚一线普及政策法规。

  去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连续发布5批共43个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充分发挥了普法和警示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潮惠高速公路环评审批行政纠纷案件是我省第一宗省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厅领导在庭审中既出庭又发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项项普法工作强力推进,源于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内部职责分工以及保障措施,监督检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工作情况。厅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落实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让“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到人,落实有序。

  送法入企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企业在日常环境管理中会较常出现哪些问题?新、改、扩建项目需办理哪些环保手续,又需配套哪些污染治理设施?

  2019年6月5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南区分局面向区内70余家企业负责人举办环保普法宣传讲座,通过剖析和讲解本辖区发生的各类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向各企业宣讲环保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措施等各类“干货”,不断增强企业环保法律意识和环保自觉,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分别面向电镀、陶瓷、印染等不同行业企业,连续开展多场集中宣讲活动,组织有关处室负责人,与企业面对面宣传解释环保最新政策法规,同时提供治污技术服务指导,受到普遍好评。“从200到300再到400人,参会企业代表越来越多,说明这项活动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负责人介绍。

  坚持热情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主动提供法律宣贯解读服务,省生态环境厅普法暖心举措,让排污企业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针对企业分散的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企业负责人。2018年组织对全省44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守法网络培训,宣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守法意识。

  省生态环境厅创新借助第三方开展普法,实施“灯塔计划”,组织广东绿色供应链协会、环境教育促进会等第三方社团机构,巡回到各地进企业、进工业园,针对电镀、固废处理处置等重点行业开展政策、技术培训,为企业守法经营生产提供指引。

  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创刊于1978年的《环境》杂志权威性强、覆盖面广的作用,从原有科普为主定位,转为普法、科普并重,专门开辟“曝光台”“以案说法”栏目,不定期组织权威专家进行法规、政策解读,并通过集中宣讲等活动大量派发给企业、公众。

  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在便民办事窗口放置法律法规单行本和办事指南等普法宣传材料,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办理行政复议过程中,通过法律文书和网上公告,积极向行政相对人普及生态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教人先教己。在面向管理对象普法的同时,省生态环境厅更是严格组织系统内的法律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推动学习宪法、学习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

  同时,每年举办全省县级环保局长培训班、业务负责人培训班、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等,持续开展“广东环保学习论坛”。近两年,举办了9期省级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全省1800多名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承办了“南粤法治报告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6000多人在主会场或通过视频同步直播方式参加了讲座。

  环境普法助力全民环保

  “现在谁还放烟花、鞭炮?又吵又不安全,浪费钱,还污染环境,被发现了还要接受处罚!”对韶关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的举措,家住韶关凤凰城的李先生连声叫好。

  韶关是空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为了改善空气质量,韶关在2018年底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能不能得到群众支持?”“如何防止群众不知晓而误放?”韶关提前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市环保局联合公安等单位组织进社区、进街道,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在街头巷尾张贴禁燃宣传标语、海报,在电视、报刊刊登禁燃倡议书,形成全覆盖宣传氛围。

  全覆盖的宣传,让禁燃成为市民自觉行动,没有了此起彼伏的鞭炮噪声,更没有了呛鼻难受的烟火味。韶关今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较2018年明显好转。

  春节、清明节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这是我省空气污染防治的老大难问题。不单在韶关,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及早布置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宣传,发倡议书、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宣讲车队等,让禁燃成为自觉行动。今年春节期间,全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保持优良水平。

  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是保护环境的重要基础保障。针对可能存在的“邻避”难题,省生态环境厅组建省级“邻避”专家宣讲团队主动送服务下基层,组织从市到村的多层级、实操性强的现场业务培训,覆盖全省21个地市近4600名领导干部,有效提升了基层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邻避”问题能力。

  如何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受环保政策法规教育,提升环保意识?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等活动,实现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截至2018年底,我省已命名省级“绿色学校”1415所、省级“绿色社区”314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54个。

  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成效

  2019年4月18日,广州市机电幼儿园的86名小朋友来到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参观。

  讲解员首先播放了一段宣传科普教育片,视频用动画的形式展示了垃圾运输、发酵、入炉焚烧和利用焚烧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的全过程,随后邀请小朋友们沿着参观路线依次参观垃圾储坑、主控室、沙盘图等。

  机电幼儿园园长说:“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实践活动,不仅能够使幼儿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还让‘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理念潜移默化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心中。”

  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推动体验式普法,依托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污染治理专业设施向公众组织开放工作,通过参观体验的方式,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

  2018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广泛征集广州环保卡通形象。经专家评选,最终确定“穗小环”为广州环保卡通形象。运用卡通形象“穗小环”的口吻进行普法,将生态环境部门的形象实体化,拉近了与公众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应。同时推动“互联网+环保普法”,在官方网站开设“法律法规”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环境监察执法”、“曝光台”专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公开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结果,以执法促普法。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还在“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展了典型案件、环保新政策解读及“有奖回复”互动等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借力主流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结合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月,开展“环境文化大篷车”走遍南粤、环保法治图片展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数读

  ●组建省级“邻避”专家宣讲团队主动送服务下基层,汇编印发典型案例,组织从市到村的多层级、实操性强的现场业务培训,覆盖全省21个地市近4600名领导干部,有效提升了基层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邻避”问题能力。

  ●截至2018年底,我省已命名省级“绿色学校”1415所、省级“绿色社区”314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54个。开展“自然学院”项目,2018年参与自然学院省一级各项活动的社会公众已逾4万人次。

  ●依托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污染治理专业设施向公众组织开放工作,通过参观体验的方式,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自2017年底开展至今,已累计向公众开放逾500次,普法宣传辐射逾1.5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2018年我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696宗,居全国第一;罚没金额17.23亿元,居全国第二。

  ●至2018年,全省大气六项污染物指标已连续四年达标,全省和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1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处于全国前列。

  ●今年1-8月,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全省和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分别降至23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

  ■一线走访

  评委亲身体验空气“体检”过程

  “今年1-8月,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省和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分别降至23、24微克/立方米”,在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厅向评委们介绍空气监测情况,“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较好的20个城市中,广东占了7个。”

  近日,我省启动了2019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记者随评审团走访了相关受评单位,其中一站便是位于海珠区的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在中心大门前,一字摆开了四辆应急监测车,虽然外表看似与普通的汽车并无显著差别,但据工作人员介绍,这几台车内可大有乾坤。例如其中一辆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配备了全密闭正压生命保护系统,可以防止车外污染气体渗入车内。监测人员可以乘坐这辆监测车深入有毒有害环境中进行检测。而另一辆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车,则是国内第一台用于连续测量环境空气颗粒物中多种重金属元素的监测车。

  评委们随后又来到了位于顶楼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235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为判断空气质量提供大量数据。其中,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位列“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迄今已举办了多场环境监测开放日活动,很多市民来到这里亲身体验过空气的“体检”过程。

  据工作人员介绍,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这些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我们所熟知的PM2.5又叫细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

  为了更直观地展示,工作人员现场还利用显微镜将这些肉眼难见的颗粒物展示出来。

  评委们纷纷表示,通过这种形式可以直观地了解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的工作。他们对一些关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情况的疑问也得到了很好的解答。评委们希望,今后可以经常性地举办开放日活动,使广大市民能够更为直观、准确、全面地了解环境状况,从而树立对环保工作的信心,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支持环保工作。

  ■活动案例

  世界环境日活动宣贯治水法规

  2019年6月5日上午,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广州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在广佛跨界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站点共同举办“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水美南粤 聚力攻坚”广东省纪念2019年六五环境日主会场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选择在广佛鸦岗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广场,这个地点有着特殊的意义,以此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推进治污攻坚、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坚定决心、信心。

  活动现场专门设置了大气、水等法律法规展板,图文并茂进行宣贯解读。活动揭晓了广东省“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评选结果,包括坚持每周6天巡查的民间河长朱志彬,近十年坚持打捞韩江垃圾、志愿服务时长1170小时的吴奕强,策划并组织实施“乡村公益展厅”“乡建学堂”“百企千村厕所革命”等一系列创新公益联合行动的李倩,创办环保社团“寻蓁者”身体力行的高中生周徽音,自筹资金500多万元建设“桃花岛”候鸟保护基地的梁一元等。他们在繁重的工作学习之余,在平凡的岗位之外,充分利用自己的智力、技术、体力等去传播生态环保理念,组织或参与环保志愿服务行动,默默坚守、持之以恒,用实际行动推动着生态环境的改善。

  活动现场还公布了26家全国第一、二批向公众开放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名单。目前全省已有26家单位列入全国第一、二批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开放活动采取个人预约报名和集体组织相结合的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踊跃报名参观。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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