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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

2019-08-28 08:45 来源:南方日报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22日首次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立法将进一步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推进政务处分的法治化、规范化。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22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此次立法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同时还明确了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被处分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等,有利于处分主体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申诉以及法律责任等。

  据悉,今年年初,制定政务处分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工作安排,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牵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加,草案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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