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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两件政府规章 因公民建议修改

2019-05-22 08:56 来源:南方日报 骆骁骅

  一份公民建议推动法规修改,这在广东成为现实。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的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进行审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有关公民的审查建议,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促成2件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的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修改。

  随着我省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红头文件”合法性问题,积极踊跃提出审查建议。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公民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11件,对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3件,会同有关委员会认真审查研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8件,通过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转送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对这些公民建议审查发现的问题,我省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去年,根据公民审查建议,对2件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的政府规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续沟通跟进,推动有关制定机关作出了修改并重新公布和报备,回应了群众关切。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加大主动审查力度,重点对审查中发现的3件地方政府规章有关规定存在超越立法权限、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等问题,研究提出审查意见,与制定机关沟通协调并督促其妥善处理。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精神和要求,我省还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总计清理涉及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有关决议共172件,地方政府规章共73件,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111件。

  据统计,去年全省有关制定机关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29件。各报备机关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行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通过地方立法将地方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范围,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另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共报备省市两级法规54件。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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