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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电动车违法一样要严惩

2019-04-26 07:30 来源:南方日报 梁桂婵

  电动自行车主们注意啦!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新兴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和整治。并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使用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避免因不符合国标无法上牌,而不能上道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将按照摩托车处理

  据了解,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当中,对电动自行车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等,超过标准的都属于机动车范畴。此外,电动自行车还要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员还需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实施新国标,市民大多表示认可。“很好,肯定支持,起码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管理,这样一来,出行环境更安全了。”新兴市民李先生告诉笔者,自从电动自行车盛行以来,感觉交通出行增加不少隐患,比如电动自行车声音小、速度快,从背后靠近时不能提前预警等等,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

  在用超标电动车将设置过渡期

  不少电动车商家则表示,如何处置超标车辆成为了他们当前最关心的问题。“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但是希望有个过渡期,好让我们商家也容易接受。”在沿江路售卖电动车的某商家表示。

  对此,新兴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这类超标电动车需要上临时电动车车牌,将统一纳入到摩托车去管理,也就是说驾驶员必须要有摩托车驾驶证,车辆上牌时还要购买保险。

  据介绍,新国标实施之后,将严格按照新规定严查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严禁上路,对符合国家标准而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到车管所上牌后方可上路。

  笔者获悉,从今年4月起,新兴交警部门开始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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