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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常委王晓华:加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争端解决合作机制

2019-01-27 11:27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记者/杨智明)1月26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广州开幕。省政协常委王晓华带来了《关于加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争端解决合作机制的建议》的提案。

  王晓华认为,目前,大湾区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粤港澳合作缺少法定沟通协调机制。目前粤港澳深度合作的制度条件仍然停留在以政府协议为主的政策导向型机制。三地法院之间,缺乏常规而系统的司法合作机制,导致粤港澳之间大量的互涉案件,只能个案协商,效率低成效差。二是法律冲突和合作互信是三地区域规划面临的重要问题。粤港澳法院之间的司法共识和较为一致的裁判标准仍有所欠缺,虽然目前有部分民商事生效文书承认与执行的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效果不尽如人意。

  对此,王晓华在《关于加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争端解决合作机制的建议》提案中做以下建议:

  建议1:协调三地仲裁规则体系,完善仲裁争端解决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应抓住机遇,让现有的争端解决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贸仲香港、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更好的发挥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适用于大湾区的仲裁规则和司法机制,更妥善、高效的解决问题。

  建议2:加快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协调公检法系统设立三地司法联席会议机制

  三地政府应尽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2003年,中央政府与澳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后续签署了十个《补充协议》。2017年,国家发改委与三地政府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2018年,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2019年,最高院和香港律政司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这些都为大湾区一体化和创新司法合作提供了新机遇。

  建议广东省委、省政府出面提请中央授权广东省与港澳特区三方协商签署司法合作协议,设立司法合作联席会议,作为粤港澳三地的司法合作平台,赋予其相应的审批协调等权限,除少数确有必要报经中央审判的以外,均由该司法合作平台直接审查处理,联席会议人员由粤港澳司法及政府有关部门高级官员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商、解决三地司法合作中的问题。

  建议3:进一步开放三地律师执业及律所合作,先行先试

  从法律行业来看,应敢于打破禁锢,利用湾区大好契机,放宽律师和事务所在三地的执业限制,让律师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探路。同时秉承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理念、开放包容的心态,发挥各自优势,构建良性竞争机制,推动区域争端解决机制和一体化的稳步向前。

  建议4:政府应加大对大湾区法律研究的投入,确保大湾区建设均衡协调推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三地在法律领域的深度合作需要坚实的理论支撑,也需要吸引更多法律人才推动问题解决方案的创新与成果落地。政府应大力支持理论和实务研究,为天才之火添加利息之油,如增加经费预算,增加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项目立项,扶持律所和高校成立研究中心,设立湾区法律研讨会,设计专门学术奖项,创设湾区法律理论和实务研究刊物等。

编辑:杨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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