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日)报道了“研究生招枪手替考公务员获刑”的新闻后,记者继续调查发现,目前有很多代考网明目张胆地收费代考。记者昨日就以考生的身份跟一个名叫“北京代考网”的网主进行QQ对话。该网主竟然自信地告诉记者,他们每次代考,都会事先打点监考老师,所以确保万无一失。
面对如此嚣张的代考行为,我国目前却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处罚他们,对此,法律界人士呼唤《考试法》尽早出台,从严处罚“枪手”。
各路代考机构网上抢生意
记者昨日在百度上搜索“代考网”,网页竟然多达16万余篇,形形色色的代考网站抢着宣传自己是“业内名牌”。在这家北京代考网上,记者看到,他们的服务项目竟然囊括了资格类考试、外语类考试、学历类考试、财经类考试、建筑工程考试、计算机类考试等60余项考试,可以说,只要你能参加的考试,他们都能提供“代考”服务。
而这家代考网虽然名为北京代考网,但在全国替考服务网点上所写的总部则是位于广东,全国各地主要的大中城市都有他们的分部。
另外,一家名为“专业代考网”的网站更是自称配备大量各门类考试的资深枪手,成功替考上千人次,帮助无数客户度过考试难关。”
几乎在所有的代考网上,都能看到“高薪诚聘”。在一家名为“万信培训公司”的代考网站上,打出了一则招聘广告,“本公司长期招聘各专业优秀本科生学生(研究生优先),主要从事代考工作,男女不限。”还有代考网则宣传自己的特色:“我们比别的替考机构多很多优势,我们承诺收到定金下一天安排枪手与您见面。一来可以让你与枪手沟通交流,二来可以增加您对我们的信任。”
“枪手”处罚 最重拘留10天
法律界人士多认为,对于代考本身,《刑法》没有罪名适合,也没有出台司法解释,因此,不涉嫌触犯刑律。昨天报道的“组织代考获刑”的案例,在广东是首例,在全国也极为少见,而被告人最终也并不是因为组织代考或者当枪手本身而获罪,却是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而获刑。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律师肖雄辉,他告诉记者,目前对“枪手”最重的处罚也仅仅是拘留10天。
“枪手”横行,严重冲击了公平的考试制度,却面临无法可依无罪可罚的尴尬境地,为此,法律界人士呼唤《考试法》尽早出台,从严处罚“枪手”。
《刑法》:只针对国家公务人员
虽然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这仅限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组织学生替考等作弊的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组织学生替考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替考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重也仅罚款拘留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枪手”的替考行为应该视为扰乱了学校的正常考试秩序,但是并没有触犯刑律,所以应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除非有组织运作,否则被拘留的“枪手”寥寥无几。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只适用找“枪手”者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给予时间不等的禁考处罚。但是,这只是针对找“枪手”替考的人而言,对于“枪手”则不适用。
(编辑:刘俊)











